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2003/2/45)

admin2021-01-31  39

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2003/2/45)

选项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管制的相关规定。
A选项,《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3年。A选项正确。
B选项,《刑法》第38条第3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一般是司法行政机关)执行。B选项错误,当选(注:在司考当时即2003年,刑法中尚未规定社区矫正,此选项说法当时是正确,不当选)。
C选项,《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C选项错误。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
D选项,《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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