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文件资料、司法考试用书及文具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文件资料、司法考试用书及文具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
admin
2009-01-14
18
问题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文件资料、司法考试用书及文具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超市须知为格式条款,并已订入存包保管合同,为有效条款,故超市仅负责赔偿10元
B、超市须知为格式条款,因未特别提醒朱某注意,并未订入合同,不具有效力
C、超市须知为格式条款,虽提醒朱某注意,因极不公平,为无效条款
D、超市须知为格式条款,但未提醒朱某注意,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超市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
4
解析
本题涉及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案中,存包须知为反复使用而拟定的条款,为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在顾客存包时能够清楚了解,应认为订人商场与每个存包顾客之间的存包保管合同之中。依《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也就是说,采用格式条款免除或限制己方的责任的,应符合两个条件:(1)符合公平原则;(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本案中,商场在存包须知中规定的对所有遗失的包均赔偿5至10元的条款虽然提请了对方注意,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应不具有效力。故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本题D选项所言缔约过失责任,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仅部分条款无效,因此,不为缔约过失责任,而为违约责任。故本题应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近日,A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了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组。对纳人快速审裁范围的案件,立案庭应在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案件速裁组;当事人起诉同时申请保全或证据保全的,立案庭应在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立案庭调查保全组,调查保全组应在立案当日的3日内完成保全工作,并
乙要求委托余某、肖某、戊三人共同为自己辩护,因为三人都是乙的好朋友。余某:男,无固定职业,三年前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余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余某仍然不服,屡次申诉减免。经查,对余某的定罪量刑完全正确,但余某不思悔改,现刑满
乙要求委托余某、肖某、戊三人共同为自己辩护,因为三人都是乙的好朋友。余某:男,无固定职业,三年前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余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余某仍然不服,屡次申诉减免。经查,对余某的定罪量刑完全正确,但余某不思悔改,现刑满
被告方王五认为,自己已于2002年底退伙,故夜来香饭庄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张三、李四承担。王五的辩称有理由吗?为什么?被告方张三、李四认为,王五不经二人同意,自行退伙无效,故按合伙协议,夜来香饭庄对金星装修公司所欠4万元债务、对王一所欠2万元债务以及对饭庄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共6万元,开立一家小饭馆,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担亏损。该饭馆取名“夜来香饭庄”,2002年1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到2002年底,因经营管理不善,夜来香饭庄负债累累,欠金星
香水、配套香水瓶何时认为已交付?天海公司免费提供香水分装机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李甲饲养牛的过程中,李甲与赵丙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在李甲饲养过程中,牛脱逃,但李甲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李甲是否应对牛的脱逃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乙某能否在对A区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赔偿诉讼?如果能,是否必须在起诉时一并提出?如果不能,请说明理由。
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发行了公司内部职工股。2011年,公司决定让部分职工退股,并将其本金连同当年利息一并返还。在甲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①以甲公司名义投资1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患儿男性,10岁,学生,因“高热10天伴咳嗽”就诊。患儿发病期间有盗汗及体重减轻,肺部体征不明显,结核菌素试验(PPD)强阳性,头孢菌素治疗无效。入院后首选的检查包括
法洛四联症的主要病理改变,不包括
关于耐苯唑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筛选试验,错误的描述是
质量为m,长为2l的均质细杆初始位于水平位置,如图所示。A端脱落后,杆绕轴B转动。当杆转到铅垂位置时,AB杆角加速度的大小为()。
在工程双代号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是指其( )。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药学家屠呦呦经过多年的实验研究,发现了可用于治疗疟疾的青蒿素,屠呦呦的例子所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光场对于原子或分子运动状态的影响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由于光子具有动量,因此原子在吸收和发射光子的过程中,动量会发生改变,从而使原子或分子运动学行为发生变化。因为普通光源的光强很弱,它对于原子运动学行为的影响可以忽略,而激光场的光强很大,所以它对原子运动学
IfyourfriendhopestoreadyourShakespeare,orTheFederalistPapers,tellhim,gentlybutfirmly,tobuyacopy.Youwill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