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自2017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2017年4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
自2017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2017年4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
admin
2017-06-14
36
问题
自2017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
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
(1)2017年4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缴电费催收通知书,要求A公司在一周之内补缴拖欠的电费120万元,否则将对其生产区停止供电,A公司于2017年4月22
日向供电局补缴了120万元的电费。2017年7月10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
(2)A公司欠甲银行到期贷款100万元,同时A公司又怠于行使其对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2017年6月1日,债权人甲银行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乙公司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乙公司直接向其清偿10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案件尚未审结。
(3)A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2年。丁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和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2017年7月10日,丙银行要求丁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4)2016年6月1日,戊公司向庚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为1年。A公司以其厂房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戊公司未能偿还庚银行贷款本息。经戊公司、A公司和庚银行协商,A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庚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5)2016年11月,B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130万元,A公司交货后,B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B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C公司对A公司的130万元债权。之后,B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其所欠A公司的债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B公司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B公司不能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在本题中,债务人的债务人B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C公司)对债务人(A公司)的债权,不能抵销。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2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合作开发完成了一项技术成果。若甲希望申请专利,而乙不同意,则甲有权单独申请,但将来实施该专利获得的收益应当在甲、乙之间合理分配。()。(2009年试题.旧)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不须具备的条件是()。
江某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欠罗某个人债务7万元,罗某在交易中又欠合伙企业7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中,罗某要求以其对江某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合伙企业的债务,各合伙人对罗某的这一要求产生了分歧。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2005年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40万元;乙公司于8月8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以内付清余款。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对公司名称的登记管理实行预先核准制度。( )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是( )。
随机试题
一位35岁男性,不慎被自家养的小狗咬伤,下列处理错误的是()。
男,32岁。电焊工。有锥体外系受损症状,被诊断为轻度锰中毒,以下哪项为首选治疗方案
引起的呼吸衰竭属于泵衰竭的疾病是
正常情况下,胎动每小时应为
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
主动债券组合管理的方法有()
甲公司将一艘货船卖给乙公司。下列关于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请阅读下列材料:“信息的编程加工”是教育科学出版社高中信息技术教材必修第三章第二节的知识。本节内容是上一节“信息加工的概述”的承接。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学生们知道了信息加工的重要性、信息加工的过程、信息加工的类型。其中第一种类型就是“基于程序设计
在《观刈麦》中,白居易面对辛勤耕种却食不果腹的农人深深自责,发出了这样的自问自省“_________?_________”
Thinkabouttextureandcolorwhenchoosinglipstick.Asingleshadecanlookverydifferentindifferenttextures.Mattemea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