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一第22题)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一第22题)
admin
2014-03-16
31
问题
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一第22题)
选项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
D
解析
现代宪法的产生是以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诞生为标志的。由于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国家的发展,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不断扩张。这在宪法上体现为经济政策成为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经济立宪时代已经到来。据学者统计,在142部宪法中,共有84部宪法中规定了“经济组织”、“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制度”、“经济秩序”等内容。同时,在一些后发达国家中,立宪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疗式。自魏玛宪法以来,现代宪法中的经济制度主要包括:财产权应当受到限制并附随义务,国家有关经济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应得到扩张,国家可以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以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等。自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已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A项正确。
关于B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通过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出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了经济制度的基础。而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它表现为三个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如何,产品如何分配。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可以说,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B项正确。
关于C项,根据《宪法修正案》第16条的相关规定:将宪法第11条(已经经过第一条宪法修正案修正)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由此可知C项正确。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非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1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被认为是关于近现代宪法的真理性认识。首先明确提出这一观点的是:
李某与陈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李某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此时,如果市检察院发现该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中国公民甲高价购买了外国护照,并以外国公民的身份持用该护照多次出入国境。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甲没有向我国公安机关或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申请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手续,也未前往外国定居。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甲不具备退出、丧失或自动丧失中
要有效地实施宪法,就必须在实施宪法过程中遵守和贯彻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的内容:()
王某涉嫌受贿罪,检察机关内的自侦部门侦查后,交由批捕部门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了逮捕决定。后来发现不应当逮捕王某,于是作出了撤销逮捕的决定,释放了王某。随着侦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人民检察院发现撤销原批准逮捕的决定有误,已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应予以逮捕。此时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检察官违反忠诚规范的行为?()
张某在某糖酒展销会上购买了一瓶误认为是贵州“茅台酒”的贵州某厂生产的“芽台酒”,该酒的包装与茅台酒几乎一样,张某将该洒送给朋友李某,李某饮后出现不适.李某向茅台酒厂在该市的代表处投诉,此时方发现该洒不是茅台酒,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痉证之邪壅经络,若寒邪较甚,项背强急,肢痛拘挛,选用
肺硅沉着病最常见的合并症
下列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是()。
某教育心理学家欲对三种教学方法的效果进行比较,用随机分配被试的方法组成了三个教学班,三个班的前测成绩相同。然后分别用三种教学方法施教相同的时间,之后对三个教学班进行了标准化测试。经过上题进行的检验之后,结果显示在0.05显著性水平上存在差异,下面还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是()
AncientGreekphilosopherAristotleviewedlaughteras"abodilyexerciseprecioustohealth."But【C1】______someclaimstothec
PricePlanningApricerepresentsthevalueofgoodsorserviceforboththesellerandthebuyer.Priceplanningisthesys
AccordingtoMichelJarraud,peopleshouldNOT______.
Mostoftheguests______(invite)tothedinnerpartyyesterdayweremyfather’sfrien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