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2013年单选30)

admin2014-05-11  39

问题 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    )。(2013年单选30)

选项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答案B

解析 占有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为恶意占有。丙系善意占有人。故A项错误。《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故B项正确。甲、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故C项错误。《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恶意占有人才负损害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不负此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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