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年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且发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在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 2011年3月31

admin2012-12-11  31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年确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且发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在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 2011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0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1年2月28日完成。注册会计师在2011年2月15日对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发现以下交易或事项及其会计处理:
(1)出于2009年度C产品实际未发生修理费用的考虑,2010年初,公司董事会决定自 2010年起降低C产品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比例,将可能发生较大质量问题的保修费用预计比例改为按销售额的8%至9%;将可能发生较小质量问题的保修费用预计比例改为按销售额的2%至3%,同时追溯调整2009年度已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C产品是2009年度甲公司新研制的产品,甲公司对售出的C产品提供两年的保修期,售出后的一年内若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负责免费修理(含更换零部件)。2009年度甲公司销售C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2009年度甲公司根据C产品的质量测定,预计已售出的产品中有85%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0%将会发生较小的质量问题,另有5%将会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而如果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其发生的保修费用将为销售额的10%至12%;而如果发生较小的质量问题,其发生的保修费用将为销售额的4%至5%。
(2)2009年初,甲公司投资ABC公司,拥有ABC公司15%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除另一家W公司也持有ABC公司15%的股份外,ABC公司其他的股份相对分散。投资取得后,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由甲公司代理W公司行使其他股东权利,W公司每年从ABC公司取得相应份额的股利。2009、2010年度,ABC公司均实现净利润680万元。 2009、2010年度ABC公司分别从其实现的净利润中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和180万元,并已实际发放。ABC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此项投资,甲公司在ABC公司这两年宣告股利时,均按15%的投资比例确认了投资收益,未调整投资成本。
(3)2010年7月23日,甲公司接受X公司委托开发一套系统软件,合同总价款为2 000万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甲公司应严格按照X公司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如甲公司不能按照X公司的规定或要求开发软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甲公司承担。同时合同约定,该开发项目应于2011年3月1日前开发完成。甲公司如不能按期完成开发任务,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2%向X公司支付违约金。软件开发完成后,由 X公司派专人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
协议签订后至2010年12月31日,X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余款于甲公司完成项目开发并由X公司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果X公司不能按期付款,每日加付合同总价款0.4%的违约金。
2010年8月10日,甲公司为上述项目开发又与X公司签订了设备的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甲公司向X公司购买用于上述项目开发的设备,总价款为500万元。2010年9月 10日,甲公司收到X公司运来的上述设备,并于2010年12月25日向X公司支付上述设备款500万元。假定该设备只能用于上述项目开发,且无净残值。
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X公司支付的合同总价款65%。经X公司软件技术人员测量,该项目开发已完成70%。预计完成项目开发需发生的总成本为1 400万元。除支付购买设备价款以外,甲公司另发生其他项目开发费用500万元。
甲公司已于2010年末将该合同的总价款2000万元确认为2010年度的劳务收入,并将购买设备的成本500万元以及其他的开发费用500万元全部结转为劳务成本。对相关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假定税法确认收入、成本的时间与会计一致。
(4)2009年末,甲公司在对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万元。至2009年末,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7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除固定资产减值因素外,该项固定资产会计与税法不存在其他差异。
(5)2007年7月,甲公司为其长期供货商提供一项银行贷款担保,被担保贷款本金为9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4%。根据合同,甲公司为该供货商取得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全额担保责任;此外,如甲公司代供货商偿付款项,则甲公司可向供货商全额追偿。因该供货商经营情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到期贷款本息。银行于2010年 10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货商及甲公司赔付到期债务。2010年12月31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预计很可能代供货商偿还贷款本息金额为800万元。
鉴于甲公司代供货商偿付的款项按合同规定可以向供货商追偿,甲公司在其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了一项800万元的应收款项。假定在担保损失实际发生时,税法上也不允许扣除。
(6)2011年2月3日,甲公司收到退回的一批产品。该产品系2010年11月销售给丙公司,销售价格为400万元,成本为250万元,价款已收到。丙公司使用该产品时发现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的条款,丙公司将所购产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退货证明,但退回产品的价款尚未支付。在收到退回的产品时,甲公司将退回的产品冲减2011年2月份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此外,在2011年初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甲公司还发生以下部分交易或事项:
(1)甲公司2010年12月销售给丁公司的一批产品。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销售成本为180万元。该批产品已经发出,并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收到。丁公司收到该产品后,经验收发现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遂与甲公司交涉,至2010年末尚无结果。至2011年2月5日甲公司同意丁公司提出的按售价8%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丁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月2日,甲公司接到法院的一审判决,甲公司和B公司败诉,甲公司需为B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此项诉讼是因甲公司替B公司提供5 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而引起的。该项借款B公司于2007年5月向银行借入,于2010年5月到期,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金额为5 200万元。甲公司为B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提供60%的担保。B公司由于与该银行的另一项贷款纠纷未得到解决,因此未偿还本项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于 2010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同时要求支付罚息150万元。至201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当时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甲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对法院的判决,B公司和甲公司均表示不服,于2011年3月10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 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律师预计替B公司偿还债务及支付罚息的可能性为60%,预计替B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能收回的可能性为 80%。(按税法规定,在担保损失实际发生时,税法上也不允许扣除)
(3)3月盟日,甲公司撤回法律诉讼。该项诉讼是因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引起的。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应在2010年12月份供应给甲公司一批原料。由于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使甲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甲公司已于2011年1月20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根据甲公司法律顾问的经验估计,公司获胜诉的可能性为80%。经反复协商,最后乙公司同意赔付20万元,并立即支付,甲公司已收到赔偿款并撤回诉讼。甲公司2010年调整之前的利润表如下:

其他假定:
(1)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甲公司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2)不考虑除所得税、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3)各项交易或事项均具有重大影响。
(4)甲公司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确认2010年度发生或转回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5)不考虑2010年度盈余公积的计提。涉及2009年度损益调整的逐笔调整留存收益。
要求:
(1)说明上述交易或事项中,哪些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哪些是调整事项?哪些是非调整事项。
(2)除交易或事项(5)外,对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你认为不正确的,请简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及理由,并作出包括交易或事项(5)在内的调整处理的会计分录。
(3)计算确定2010年度甲公司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发生额以及所得税费用。
(4)调整2010年度的利润表。

选项

答案(1)上述事项均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中注册会计师发现的6个事项都属于日后调控事项;2011年初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事项(1)、(2)属于调整事项,事项 (3)属于非调整事项。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处理均不正确。理由及调整处理:事项(1):属于估计变更,不必追溯调整,应将原追溯调整进行更正。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控2009年销售费用 16.25 贷:预计负债 16.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63 盈余公积 1.6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9年销售费用 16.26 2009年计提产品质量保修费=5 000×5%×11%+5000×10%×4.5%=50(万元),2010年变更计提比例后为5000×5%×8.5%+5 000×10%×2.5%=33.75(万元),该公司错误地追溯调减了2009年销售费用50-33.75=16.25(万元),会计差错更正应冲回。 事项(2):在与W公司协议下,甲公司已对AB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非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投资收益 75[680×15%-180×15%] ——调整2009年投资收益 87[680×15%-100×1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9年投资收益 8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9年) 78.3 盈余公积 8.7 事项(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比例7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收入 600 贷:应收账款 600 借:劳务成本 20(500+500-1 400×7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成本 20 2010年盈余公积未核算,因此不涉及留存收益的调整。 事项(4):调整分录: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9年资产减值损失 4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管理费用 6 贷:累计折旧 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9年所得税费用 10.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42×25%)(转回固定资产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9年) 28.35 盈余公积 3.15 事项(5):预期可能获得的补偿,应在预计负债入账的前提下,基本确定能够收回时才能确认入账。而该供货商经营情况不佳,资金周转严重困难,甲公司能否追偿到目前并不确定,因此,不应确认应收款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外支出 800 贷:其他应收款 800 事项(6):报告年度售出商品在日后期间内退回,应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税金等,不调整退货年度的损益。因此,先冲回原账面记录,再调整报告年度损益。 借:应收账款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 贷:库存商品 250 再调整: 借:库存商品 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成本 2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贷:应收账款 468 此外,2011年初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调整事项的调整分录: 事项(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收入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 贷:应收账款 28.08 事项(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10年营业外支出 3 270 贷:预计负债 3 270(5 200×60%+150) (3)计算确定2010年度甲公司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发生额以及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4 245-102+3 270+800)×25%=2 053.25(万元) 其中:4 245=9000+75-600+20-6-800+250-400-24-3 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0 所得税费用=2 053.25(万元) (4)调整2010年度的利润表: [*]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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