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
admin
2021-05-31
23
问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83题)
选项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
A,C
解析
《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甲公司作为债务人,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A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本案发出支付令的是A市B县法院,债务人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向其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另一个法院——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不构成异议。支付令生生效,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B项错误,C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本案中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只对债务人甲公司具有拘束力,对担保人丙公司没有拘束力。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s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事项中,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是: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两年后,村委会即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承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个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善,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1.3.35)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3.35)
甲与乙因配件买卖合同纠纷于2015年2月6日诉至A区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于2015年7月5日当庭审判,7月8日法院送达判决书。甲与丙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于2015年4月12日诉至B区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10日调解结案,10月14日向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2000年7月8日,某市甲区服装厂向该市乙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丙区某百货公司在乙区的仓库一间,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但直到2000年7月25日,甲区服装厂仍未起诉,此时给百货公司造成了5万元损失。现问百货公司因服装厂给其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应向哪
斯尔敦是广州市某人民法院受诉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加拿大人,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现在如果人民法院对其送达诉讼文书,合法地采用了邮寄送达的方式,那么自邮寄之日起多长的期限,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随机试题
炎症后期用热的主要目的是()。
关于病毒衣壳蛋白质,正确的是
吗啡与哌替啶比较,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2第33题)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阶段。
(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下列人员中,()应当负责组织对审计业务进行指导、监督与复核。
数据库应用系统的设计应该具有数据设计和【】功能,对数据进行收集、存储、加工、抽取和传播等。
Fewpeoplelikechangingtheirhabits,goodorbad,and,whetheritissmoking,drinkingorovereating,theycontinueenjoyingt
Coffeeincrisis:Thebitterendofourfavoritedrink?A)Aswesipourlattes(拿铁咖啡)andespressos(浓缩咖啡)andreadthedailyheadl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