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3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9-11-15  14

问题 甲为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3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答案A,C,D

解析 本题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如果熟练掌握刑法理论,就不容易掉进出题人设置的“陷阱”中。《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虽然乙跳车逃走,但是最终导致乙死亡的原因还是甲放毒蛇咬乙,甲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并没有能够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属于犯罪既遂,故B项正确,其他选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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