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路某、金某共同盗窃被起诉,2008年1月2日判决宣告处路某和金某5年有期徒刑,路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路某、金某共同盗窃被起诉,2008年1月2日判决宣告处路某和金某5年有期徒刑,路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dmin
2010-06-20
27
问题
路某、金某共同盗窃被起诉,2008年1月2日判决宣告处路某和金某5年有期徒刑,路某提起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假设路某1月9日提起上诉,1月10日要求撤回上诉,则应视情况准许
B、假设路某1月10日起诉,金某没有起诉,1月12日路某死亡,则不进入二审程序
C、该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
D、二审法院可以减轻对金某的徒刑刑罚,如果发现需要适用罚金,则可以适用罚金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A项撤回上诉在上诉期届满之前,应当准许。故A项不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可见,B项上诉成立,进入二审程序,第二审法院应对全案进行审查。故B项不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可见,本案有不开庭审理的可能,C正确。《刑诉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可见,D项适用附加刑的做法错误。本题应选 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9年5月至2002年1月,重庆市某县小煤窑主周某,违反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从乡下雇用未满16周岁江某等32人从事井下作业,经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多次警告和行政处罚仍不改正,周某的行为构成()
甲公司在一次省政府所举行的管道燃气供应的招标活动中中标,但参加投标活动的乙公司对此次招标活动不满,欲向市政府就此次招标活动申请听证。下列各选项中正确的是()
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下列情形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的有: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正确?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些?()
以下劳动关系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是()。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况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法定的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不具备这方面的内容。对此,合议庭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流转税()
阅读《季氏将伐颛臾》中的一段文字,回答下列问题: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指出本段的论据类
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是()。
少腹拘急冷痛,苔白,脉沉紧,其病理为()
患者,男性,45岁。椎管麻醉下行胆囊切除术,术后第3天,无头痛等症状,患者体位可取半坐卧位的目的是
按()的不同,可将物业划分为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
()也称货币扩张系数,是用以说明货币供给总量与基础货币之倍数关系的一种系数。
作为盾构始发与到达安全控制要点之一,拆除洞口临时维护结构前,必须确认(),以确保拆除后洞口土体稳定。
以下汉字输入法中,()无重码。
欧洲大陆最大的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和全球第一的基金分销中心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