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 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 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6-16
37
问题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 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B、甲某构成包庇罪
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甲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
D
解析
虽然甲某的行为从主观目的上看是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从客观结果上看使乙某逃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但甲某并没有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因而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即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因此不能构成包庇罪;也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隐匿罪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因此也不能构成伪证罪;甲某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g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不合法的民事行为包括()。
监护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其行为的效力是()。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简述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所有权的效力。
甲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底将一辆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为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乙公司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况,应向对方支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是()。
集中收贮核技术的应用单位甲将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交给不具有贮存核废物资格的乙储运公司保管,某日,乙公司因保管不慎使放射性废物外泄,造成多人受伤和公私财产较大损失,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国际补偿贸易的含义及特点。
怀疑肺癌的病人应首选哪项检查
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物是()
背景资料某公司负责承建一座大型公共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施工完毕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在进行地下一层冷水机组吊装时,发生了设备坠落事件。设备机组重4t,采用人字桅杆吊运,施工人员将设备运至吊装孔滚杆上,再将设备起升离开滚杆20cm,将滚
在拌制“严寒地区处于水位升降范围内的混凝土”时,所使用的水泥应优先选用()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九种基本智力,智力之间的不同组合表现出个体间的智力差异。提出这个理论的是()。
A.worklonghoursB.toclassicalmusicC.emotionsofthepeopleD.ofitsownA.forcedto【T13】______B.Incontrast【T14】___
用于生产过程控制的系统一般都是【】系统,它要求对输入数据及时做出反应(响应)。
Whatisthemajorsourceofevaporationofwaterfromtheoceansandlakes?
Merryisawomanof______whohasneverabandonedherprinciplesforthesakeofwinningavo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