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上市申请后,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现在: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请问: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后,安排其股票上市的期限为( )。
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上市申请后,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现在: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请问: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后,安排其股票上市的期限为( )。
admin
2009-01-19
20
问题
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上市申请后,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现在: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文件。请问: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到金土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后,安排其股票上市的期限为( )。
选项
A、2个月之内
B、4个月之内
C、6个月之内
D、12个月之内
答案
4
解析
本题涉及股票上市的安排期限。参见《证券法》第46条:“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f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德国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德国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在我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请求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此案,最后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根据上述案情,关于本案的表述
关于执行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86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船舶优先权消灭?()
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但有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依职权进行。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2003年卷三第75题)
1991年9月,原告某皮货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皮货公司供应贸易公司皮衣500件,价值5万元,货到付款。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某贸易公司以皮衣式样不好,造成滞销、积压为由而拒付货款。1992年3月,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因原告未交纳
某甲从外地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某乙电脑一台,某乙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电脑未实际给付,某乙不久与某丙登记结婚。后某乙收到其叔叔某甲赠与的电脑一台,并表明这是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依照法律规定,关于该电脑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履行中因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双方达成协议请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乙认为仲裁裁决显失公平,因为当时自己因为太忙,忘了参加仲裁程序,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甲于2007年2月死亡。乙因与甲生前素来不和,遂到处散布甲系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甲之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乙的侵权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江南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有异议,遂向律师王某咨询,王某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史记》的作者是()
Insomecountries,peopleeatriceeveryday.【C1】______theyeatittwoorthreetimesaday,forbreakfast,lunchandsupper.T
当1,4-二氢吡啶类药物的C-2位甲基改为-CH2OCH2CH2NH2后活性得到加强,临床常用其苯磺酸盐的药物是
在涉外民事关系中,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3年卷一98题)
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 )。
幼儿在绘画时常常“顾此失彼”,说明幼儿注意的()较差。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石器时代的陶工制作了复杂并且常常是精致的陶瓷水罐、工具和珠宝。他们也制作了精致的陶人。有许多这种精致的陶瓷水罐、工具和珠宝被发现时是完整的或几乎完整,然而大致与这些陶器在同时期制作的陶人却大多以小碎片的形式被发现。如果正确,以下哪一项最佳地解释了为什么很少
下面描述中正确的是
WheneverIhearaweatherreportdeclaringit’sthehottestJune10onrecordorwhatever,Ican’ttakeittooseriously,beca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