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MP3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MP3转售德国丁公司。2011年1月,德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德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
2010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MP3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MP3转售德国丁公司。2011年1月,德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德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
admin
2013-12-10
34
问题
2010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MP3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MP3转售德国丁公司。2011年1月,德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德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有:
选项
A、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德国
B、不知道该MP3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C、制作的MP3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D、乙公司事先知道在德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答案
A,C,D
解析
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而且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的地域限制和主观限制。
在下列情况下:卖方不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1)地域方面的限制:若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未告知卖方货物将销往第三国,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该第三国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而只对买方所在国负责。
(2)两个主观方面的例外: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3)买方已知道或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期间内,应将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将无权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权利或要求的义务。故ACD三项均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e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坚持公民在法律适用上的一律平等,就必须做到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解释的尺度方面看,这里“法律”应作:
某外商2004年大量增加了对我国的电子产品的出口,使得国内的相同电子产品的行业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公安机关侦查一起共同犯罪案件,对一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监视居住,对另一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对两个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都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张某是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由于涉嫌办案不公,该院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其记过处分,张某觉得自己没有办案不公,因而对处分决定不服,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法律终止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以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基于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几日内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对此,依次两个口期都正确的选项是:()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班级授课制的含义:班级授课制是一种()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按()与()程度编成固定的(),根据周课表和作息()表,安排教师有(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造成公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患者,男,26岁。先天性心脏病致心力衰竭,应用强心苷疗效不显著。可试换用的药物是
丁香油酚木榴油
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时,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就是违法。()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可以接受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财产。()
()股是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新加坡的外资股。
WhenyoureadapieceoftechnicalwritinginEnglishatthefirsttime,【M1】______orwhenyoufirsthearscientistsorenginee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博大精深、内容丰富。这些内容是紧紧围绕以下基本问题而构建起来的。这些基本问题包括()
我想去东京塔,怎么走好啊。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