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破产申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破产申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3-12-28
33
问题
下列关于破产申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收到破产申请之日为破产案件的受理时间
B、申请人未按期更正、补充申请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请
C、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之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D、破产申请人应当承担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申请。《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规定第11条,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d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B公司签订一项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A公司将货物运到B公司仓库所在地甲地,因A公司无法组织车辆,B公司遂派车到A公司仓库所在地乙地将粮食拉回。就运输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发生争执,B公司诉至法院。现知A、B公司住所地分别为丙地、丁地,合同签订地为戊地。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支付定金25万元。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的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出海打鱼因遇台风而未归。两年后,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宣告。但在谁为甲的财产管理人的问题上,其妻与甲母发生争议。经查在甲失踪期间,其妻经常将家中物品搬到同村姘夫丙家与丙共用。甲的财产的管理人应为()。
在履行技术服务合同过程中,受托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归属应为下列哪些?()
张律师受托办理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法人登记。他向委托人作的以下咨询解答中,哪一个说法存在错误?( )
张三向牛小二借款10000元,约定2004年10月1日之前偿还,牛小二要求张三提供担保,张三遂决定以其所持有的一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某甲于2003年1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甲与乙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乙仅对50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3年3月5日,乙以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项3500万元购货合同。丙公司依照合同按期提供货,独资企业却未按
随机试题
患者,女,40岁。心脏直视术后因引流液多,予止血及补充血容量治疗,6小时后引流量明显减少,同时伴血压下降,中心静脉压升高,心率增快。考虑其原因是
属缺陷病毒的是最容易发生变异的病毒是
作为血清诊断酶描述错误的是
不能提高注射剂稳定性的方法是
一女性患者60岁,突发腹痛,寒战、高烧,并出现黄疸,诊断为急性胆囊炎,宜选用下列哪种药物治疗?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对有关债务人提出和解的情形,其中错误的是:
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人员应遵守的规则包括()。
1926年9月1日,毛泽东发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指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是()
我今天的话题是《汽车与空气污染》。具体说来,我想先谈一谈汽车污染空气的途径,然后研讨一下控制或减少这种污染的方法。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汽车是如何污染空气的。汽车造成空气污染是因为汽车的内燃机实际上是一座小型化工厂。汽车内燃机所用的燃料是汽油加空气的混
Shewassointerestedinthebookthatshe(read)______itforthreehoursbeforesherealized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