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同年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

admin2022-06-30  20

问题 2016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同年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乙公司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的裁定有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选项 A、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
B、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C、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D、撤销原裁定,直接予以受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院依职权纠正一审判决错误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32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有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故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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