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0-10-09  42

问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
B、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C、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书的,应当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D、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不答辩的,视为异议成立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一式两份。商标异议书应当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所以,本题A、B、C选项是正确的。而根据上述规定,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并不是视为异议成立,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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