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4题)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4题)
admin
2018-07-30
29
问题
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64题)
选项
答案
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制定具有如下特征: (1)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 (2)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3)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4)法律制定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 (5)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 (6)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ax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1993年《公司法》第5条关于“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规定,是属于()。
下列哪些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各国宪法解释的主要体制有()。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确立刑法总则体例的法典是()。
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2013年真题)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但它们的法律形式却差很大。这一现象表明()。
(2014年真题)某市城东区进行旧城改造,王某的房屋在改造区域内。政府与王某就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王某的房屋被强行拆除。王某为此多次上访,反映旧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城东区政府拆迁办遂委托某保安公司对王某进行截访。保安公司在王某上访途中将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2012年真题)某直辖市拟将所辖的两个区合并成一个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批准这一行政区划变更的机关是()。
(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随机试题
生殖系感染与其引起炎症反应的一般规律是
谷丙转氨酶的辅酶为
可用碘解磷定作为解毒剂的中毒类型是
男性,35岁,三年来多尿,口渴,多饮,多食,疲倦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情绪低落,少言、少动,主动性差,反应迟钝,心烦,紧张。一周来兴奋不安,躁动,语无伦次而住院
劳动定额是据以签发( )的主要依据,用于考核各施工班组的工效。
下列关于火灾风险评估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设NA表示阿伏加德罗常数的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标准状况下,以任意比例混合的CH4与CO2的混合物22.4L,所含有的分子数为NAB.在标准状况下,NA个H2O分子所占体积为22.4LC.常温常压下,活泼金属从盐酸中置换出1mol
我国唯一一条流人北冰洋的河流是()。
张霞、李丽、陈露、邓强和王硕一起坐火车去旅游。他们正好坐在同一车厢相对两排的五个座位上,每人各坐一个位置。第一排的座位按顺序分别记作1号和2号,第2排的座位按顺序记为3、4、5号。座位1和座位3直接相对,座位2和座位4直接相对。座位5不和上述任何座位直接相
下列关于this指针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