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2013-06-09  34

问题 某企业因不服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工商局应举证证明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合法
B、该企业应举证证明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
C、在诉讼过程中,该丁商局不能补充收集证据。如果该企业在诉讼中提出了在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时没有提出的新的理由,则应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D、如果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可能灭失,则该企业和厂商局均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

答案1,2,8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由此可见,A项说法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7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由此可见,B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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