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35

问题 简述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中的功能。这是由保险的特点所决定的。第一,保险事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保险人的赔付无疑地为偶然事件所左右。第二,保险人在承保时,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一无所知。需要承保人如实陈述和说明。第三,该保险标的在投保后的多数情况下仍在被保险人控制之下。 该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险当事人应以善意、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平衡保险当事人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因为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的交易动机、交易基础和交易目标,加之保险活动的复杂性、专业性的特性以及保险活动主体判断能力、预见能力的局限性,当事人在交易中往往不能详尽、周全地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纠纷的发生也就因此不可避免。每逢此法律真空地带,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就能起到平息争议、补充漏洞的作用。 第三,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使法官可以根据公平正义的要求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以弥补保险立法的缺陷与不足。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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