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63)

admin2021-04-01  9

问题 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63)

选项 A、县财政局副局长秦某工作时擅离办公室,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触电身亡并引发大火将办公楼烧毁。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B、县卫计局执法监督大队队长武某,未能发现何某在足疗店内非法开诊所行医,该诊所开张三天即造成一患者死亡。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C、负责建房审批工作的干部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补办了建设许可证,房主凭此获得补偿款90万元。柳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D、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导致该县水域内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答案C,D

解析 《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选项A错误,不选: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县财政局副局长秦某工作时擅离办公室的行为与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触电身亡并引发大火将办公楼烧毁的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秦某没触犯玩忽职守罪。
    选项B错误,不选:玩忽职守罪中的不履行职责,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要求,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足疗店内非法开诊所行医,说明其没有依法报县卫计局审判核准,非法开诊所行医后三天便造成一患者死亡。此时,县卫计局执法监督大队队长武某是不具备履行职责条件的,时间太短,他不能够及时发现,不属于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武某没有触犯玩忽职守罪。
    选项C正确,应选:根据《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又根据《刑法》第91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拆迁补偿款应属于国有财产。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房主凭此违法办理建设许可证获得补偿款90万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柳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选项D正确。应选: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属于超越职权,违法决定的行为。因其的滥用职权行为,导致该县水域内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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