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案情简介: A公司委派业务员李某持授权委托书到B公司采购电视机。A、B两公司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了电视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负责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C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电视机总价款为200万元,在货交C公司后,A公司支付货款120万元
案情简介: A公司委派业务员李某持授权委托书到B公司采购电视机。A、B两公司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了电视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负责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C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电视机总价款为200万元,在货交C公司后,A公司支付货款120万元
admin
2018-09-20
32
问题
案情简介:
A公司委派业务员李某持授权委托书到B公司采购电视机。A、B两公司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了电视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负责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C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电视机总价款为200万元,在货交C公司后,A公司支付货款120万元(其中包含定金20万元),余款80万元在A公司收到货物后付清;若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2013年3月2日,B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将电视机交付给C公司,A公司也将120万元货款支付给了B公司。按照托运合同,C公司应当在15天内将电视机运送至A公司。
2013年3月3日,A公司与D公司以23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转卖这批电视机的合同。3月6日,A公司又以280万元的价格与E公司签订了转卖这批电视机的合同,并通知C公司将电视机直接运送至E公司。
2013年3月9日,C公司在运送电视机的途中,因遇泥石流而导致电视机全部毁损。由此,E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支付A公司货款,A公司也因未收到E公司货款而拒绝支付B公司余款80万元。
[问题]
B公司未收到A公司货款,可否同时要求A公司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B公司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适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PR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专业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法律专业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新课程的课程评价强调()。①课程评价是一个动态过程②课程评价的对象应是多元的③课程评价的对象是课程内容④课程评价必须对实现教育目的做出贡献⑤课程评价的直接意义是对被评价的课程提出质疑并为改进课程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包括()。
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制止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学生的思想品德是由知、情、意、行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应该()。
男同学小陈平时自己散漫、学习不认真,一天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同学发短信“曾某,我爱你”。被上课的王老师发现收缴,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思想堕落,道德败坏”。下课后小陈要求王老师归还手机,王老师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教导处。关于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小时,小学不超过()小时。
有位教师匆匆去上课,到了教室门口却发现门紧关着,直到上课铃响了,也没有人开门。此情此景,着实令这位教师火冒三丈。他转身从后门走进教室,教室里顿时寂静无声。学生们都在等待“电闪雷鸣”的到来。可这位教师却和蔼而幽默地说:“当今社会的确有人喜欢‘走后门’,但我不
马某涉嫌盗窃罪,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马某的母亲也到该法院提交自诉状,对马某长期虐待自己的行为提起自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国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240亩。甲市某县政府为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力度,特成立了国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简称拆迁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
某国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240亩。甲市某县政府为加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力度,特成立了国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简称拆迁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
随机试题
简述资本结构的作用。
盲肠或膀胱下移组成疝囊壁的一部分称滑动性疝。()
颈外静脉输液的最佳穿刺点在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
短期贷款申报材料中,属于借款申请文件的是()。
为各项工作提供各项通讯联络是公安秘书工作。( )
19世纪欧美和日本的近代教育存在一些共同特征,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Everyhumanbeinghasuniquearrangementofskinonhisfingersandthisarrangementisunchangeable.Scientistsandexpertshav
TheEsky,agreatAustralianinvention—it’saboutasimportanttotheAustralianhouseholdasaBBQ(吃烧烤的野餐).Howelsewouldwe
Sleepisveryancient.Intheelectroencephalographic(脑电图仪的)senseweshareitwithalltheprimates(灵长类动物)andalmostall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