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dmin
2015-06-23
32
问题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选项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甲存放在乙的仓库的部分货物丢失,则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N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
根据“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与侵犯一般人相比,法律对叔父殴打侄子的行为处罚()
下列犯罪中,属于秦朝“公室告”范围的是()
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
我目《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该条宪法规范属于()
下列选项中,属于选举委员会职责的是()
某公务员甲结婚五年后,又与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影响十分恶劣。后被人举报,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甲的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得到法院的支持。甲在狱中接受
《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一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该规定体现的宪法原则是()
随机试题
脂肪变性原因中,下列哪一项不正确
A.患侧口角下垂,流口水B.同侧面肌麻痹,同侧舌前2/3味觉丧失,唾液分泌障碍C.鼻唇沟变浅或消失、上唇运动力减弱或偏斜以及食物积存于颊部等症状D.眼睑不能闭合E.同侧额纹消失面神经颧支损伤,临床上可出现的症状是
陈某,男,40岁,体重50kg,烧伤后3小时入院。入院时患者诉疼痛剧烈,特别在面颈部和胸腹部,感口渴。查体:面色苍白,四肢发冷,烦躁不安、心率150次/分,血压85/65mmHg,发声无嘶哑,呼吸平稳,两肺听诊闻及干、湿啰音,尿检阴性。局部创面情况:整个面
合同当事人之间出现合同纠纷,要求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提交()。
()是我国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
在下列交易行为中,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质点质量m,悬挂质点的弹簧刚度系数k(如图所示),系统作直线自由振动的固有频率ω0与周期T的正确表达式为: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下列各项正确的有( )。
我国是丝绸的故乡,织绣工艺是我国传统工艺中一枝奇葩。在名目繁多的织绣品种中,素以精、美、奇三绝著称、采用“通经断纬”技巧的是()。
AmericanofficialshaveattimesusedphotographstobuttresstheirclaimsofRussianinterven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