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

admin2020-12-08  23

问题 (2009年)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

选项 A、国家财政体制下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B、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但预备费在预算中不得高于一般地区
C、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并须分别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因此,选项B错误。第33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自治区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此,选项C错误。A、D两项符合规定。
    【相关法条·《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三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
    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第三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自治区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税或者免税,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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