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从美国取得偶然所得2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100元,从美国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7-06-01  32

问题 王某从美国取得偶然所得2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100元,从美国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在我国不需补税
B、境外抵免限额为960元
C、境外所得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
D、境外所得采用分国又分项计算抵免限额

答案B,D

解析 个人所得税:分国又分项的含义,包括两层意思,分项是指境外所得计算我国抵免限额时,分不同的项目分别计算,分国是指计算补税时,同一个国家的所得合并抵扣。则偶然所得抵免限额=2000×20%=400(元);
稿酬所得抵免限额=5000×(1—20%)×20%×70%=560(元)。
在美国取得的所得合计抵免限额=400+560=960(元),实际已纳税额100+600=700(元)。
应补税额=960—700=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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