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合伙与公司的比较,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8-05-12  34

问题 以下关于合伙与公司的比较,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劳务出资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C、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A对。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B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C也对。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D也正确,本题选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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