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单7)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单7)
admin
2016-06-13
28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3年司考.卷三.单7)
选项
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本题中,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则基于此项主债权存在的银行的保证权和甲公司的债权质权均将消灭,据此A项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B项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C项错误。乙公司将对丙公司的债权出质给甲公司,由于甲公司行使的这个应收账款质权本质上是个债权,因此并不能因为甲公司是质权人而切断丙公司基于债权而拥有的抗辩,据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E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华公司承租阳光船舶公司的桑夏号油轮,该定期租船合同约定12月1日为还船日期。承租人大华公司经过合理计算,完成最后一个航次的日期大约为12月1日,很可能会略微超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述哪个能授予专利权?()
某外商独资企业因经营期满而进入清算,清算组从成立至清算终结前实施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下列说
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又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因急需现金,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之背书转让给戊。对此,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进而同居生活。后张某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欲到法院起诉。王某及其亲属提出的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公民李某在甲市A区有平房一间,搬家前一直居住在其中。1996年李某在B区购得商品房一套,于是从平房中搬出,迁往B区。为了不让平房闲置,李某将平房借与在A区工作的朋友张某和瑜某居住。1998年,住在同市C区的鲁某看中了这间平房,便与张某、瑜某商量想买下平房。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运输方式中哪个不属于多式联运?
随机试题
诊断心绞痛最准确的方法是
成年男性正常血红蛋白浓度
男性,40岁,反复出现胸骨后烧灼样疼痛,多在餐后l小时出现,卧位时症状加重。其最可能的诊断是
A、气微,味淡B、气清香,味苦涩、微辛C、气清香,味微辛D、气微,味微酸、苦、涩E、气微弱,味微苦,稍有黏性番泻叶气味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单位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主要部门负责人情况表》和《从业人员情况表》。()
长江公司对发出存货计价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2018年1月甲存货的收发存情况为:1月1日,结存40000件,单价为5元;1月17日,售出35000件。1月28日,购入20000件,单价为8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等税费,长江公司2018年1月31日甲存货的账
日前,世界卫生组织一份最新报告指出,全球每年有1600万人在70岁之前死于心脏病、肺病、癌症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中国则超过300万人。这些人被世卫定义为“过早死亡”。报告的目的在于敦促各国查找原因并采取更多行动处理这1600万人过早死亡问题。实际上,“
下边给定的是一个纸盒,下面哪一项不能折成给定的纸盒?
______,theknowledgeeconomyhasbecomethemajorcharacteristicofthenationaleconomyofmostdevelopedcountri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