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 )。
admin
2014-05-11
35
问题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 )。
选项
A、债务人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无偿赠给第三人
B、债务人到期不受领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
C、债务人不受领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他人
答案
C
解析
A项情形下,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对于养老金、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人寿保险、安置费、退休金、抚恤金等专属于债务人人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故B项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最根本的条件是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故选C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并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故D项错误。注意:在合同保全制度中,代位权和撤销权区别的关键在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实施了积极的财产处分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或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D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区别。
试述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宋朝折杖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法学产生的条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秦朝将调查或勘验结果制成的详细笔录称为()。
新婚夫妇到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拍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所拍婚纱照片的底片未能保存下来,该新婚夫妇因为服务合同内容未能履行为由遂将影楼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的特征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目前,网络已经成为公民生活“须臾不可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网络安全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大批互联网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权力对于公民自由的不当限制引起
秦朝法律规定的惩治偷偷移动田界标志企图侵占他人田产的犯罪是()
随机试题
婴幼儿的读物应定期进行()或者()消毒。
Foreignersoftenfailtoappreciatetheformalcodeof【B1】______inFrance.TheFrenchshakehandswitheveryone(family,childre
脱肛以直肠脱垂长度分为Ⅲ度,其中Ⅰ度脱垂脱出其中Ⅲ度脱垂脱出
超声心动图示:右室大,室间隔与左室后壁呈矛盾运动,提示
下列关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给药方案调整方法,错误的是()。
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毛泽东的这一论断说明()。
请阅读下面录像题的情景叙述,找出情景叙述中秘书行为及工作环境中正确或错误的地方(应至少找出10处正误点)。人物:秘书钟苗、同事周伟、张总(声音)、李经理(声音)物品:印章、带存根的介绍信、用印申请单、电话场景:秘书办公室
()是指在印象形成的过程中,最新获得的信息比原来获得的信息影响更大的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回答和解决人与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创造出来的。”这说明()。
贾某,男,40岁,无子无女,无工作无收入,三年前丧偶,从此疯疯癫癫。父母因病也已去世,留下遗产200万。现在贾某的哥哥、外祖父都想担任其监护人,为此发生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