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

admin2014-12-09  18

问题 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选项

答案B公司可向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对建设工程主张优先权。

解析 ①《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有权对A公司主张违约责任。②《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分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只要承包合同有效,在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到期工程价款无果后,承包人就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B公司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该建设工程的抵押权人;A公司的其他普通债权人;尚未支付购房款的业主所有权或者仅支付了少部分购房款的业主所有权。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细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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