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
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
admin
2019-11-04
32
问题
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烂的齐某神色慌张地从王某家里跑出来,身上还隐约带着血迹;(4)齐某在被公安机关拘传后,在侦查人员的威逼恐吓下。按照公安人员的诱导,交代其用斧头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5)按照齐某的交代,侦查人员找到沾有王某血迹的斧头。以上线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材料(1)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关联性
B、材料(2)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客观性
C、材料(4)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合法性
D、材料(5)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特性。证据的特性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那些虚幻或虚假的情况、一切主观的东西(如本案中张某自认为长头发的一定是女子)都必须排除在诉讼证据之外。二是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很明显材料(1)缺乏证据的关联性。三是合法性。《刑事诉讼法》第56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材料(4)不能成为本案证据,而材料(5)不应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B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下列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有哪项?()
甲国完成了一项条约的缔结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甲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里尔和加利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加利26岁的儿子艾烈特在乙国就读大学。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住所在甲国的甲国人弗莱德.在乙国从事蜂房经营。弗莱德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甲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乙国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该案在甲国法院审理。经甲国法院查明:在乙国,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乙国法
下列有关律师收费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2012年卷二52题,多选)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16题,单选)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53题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0题,多选)
随机试题
股票
若用白光入射到衍射光栅上,则在可见光范围内,同一级光谱中偏离中央主极大最远的是()
Thispastfallsemester,atDukeUniversity,thereweretwostudentswhoweretakingorganicchemistry.Theydidprettywellin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时,卫生行政部门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时间是
我国国家预算的级次分为()。
美国的A公司通过其在香港的代理人B公司向我国C公司出口一批货物,销售合同规定货物的价格由C公司向A公司支付,货物价格5%的佣金C公司直接支付给B公司,根据我国海关法,该佣金()。
根据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要求,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实施的情形是()。
信用是()。
青年初期心理发展的特征是()
邓小平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这是因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