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

admin2019-11-04  36

问题 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烂的齐某神色慌张地从王某家里跑出来,身上还隐约带着血迹;(4)齐某在被公安机关拘传后,在侦查人员的威逼恐吓下。按照公安人员的诱导,交代其用斧头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5)按照齐某的交代,侦查人员找到沾有王某血迹的斧头。以上线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材料(1)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关联性
B、材料(2)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客观性
C、材料(4)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合法性
D、材料(5)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特性。证据的特性具体表现如下:一是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那些虚幻或虚假的情况、一切主观的东西(如本案中张某自认为长头发的一定是女子)都必须排除在诉讼证据之外。二是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很明显材料(1)缺乏证据的关联性。三是合法性。《刑事诉讼法》第56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材料(4)不能成为本案证据,而材料(5)不应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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