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将法律执业者分为两部分:律师和大律师。全面解释各自的职能。 (1994年12月)

admin2011-02-19  62

问题 香港司法体系的突出特点是将法律执业者分为两部分:律师和大律师。全面解释各自的职能。
    (1994年12月)

选项

答案这是个描述性的问题并且提得直截了当。但考生的整体表现令人失望。许多考生不知道律师和大律师有什么不同的职能。 简言之,大律师可以说是法律事务的专家,通过律师与客户联系,可以在所有法院出庭(在最高法院,只允许大律师出庭)。他们负责为律师写意见、起草复杂的诉状等。大律师被分成初级和资深等级,后者称为皇家顾问。 律师直接与客户联系。主要负责文宁工作,如起草合同。他们可以在初级法院出庭,经过某些年头并通过考试,他们可以成为监誓官和公证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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