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月8日凌晨,甲县粮食局职工宿舍楼刘某住房发生火灾,经扑救灭火,未造成严重损失。当日上午起,甲县公安局消防科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勘察,2月14日,该公安局消防科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这起火灾是从刘某房内燃起的,系刘某使用电器不慎引起火灾。但该

admin2013-01-06  35

问题 1996年2月8日凌晨,甲县粮食局职工宿舍楼刘某住房发生火灾,经扑救灭火,未造成严重损失。当日上午起,甲县公安局消防科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勘察,2月14日,该公安局消防科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这起火灾是从刘某房内燃起的,系刘某使用电器不慎引起火灾。但该认定书未送达给刘某,也未告知刘某对火灾原因认定不服可以要求重新认定。1996年3月13日,县公安局消防科作出第96009号《消防管理处罚裁决书》,以刘某使用电器不慎造成火灾事故为由,依据《A省消防条例》第48条,对刘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决定。对此,刘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刘某罚款1500元的法律依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行政法规,效力更高
B、《A省消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应当优先适用
C、《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A省消防条例》属法律竞合,可以选择适用
D、《A省消防条例》的处罚规定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不同,应予修改

答案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A省消防条例》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我国《立法法》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对《A省消防条例》应予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废除,《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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