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

admin2018-09-12  27

问题 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为谋取利润,以A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购买钢材的合同。B公司按约向A企业交货时,A企业以丙公司无权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为偿还其欠债权人的购货款,未经甲和乙的同意,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8万元的借款支付了债权人的购货款。后由于丙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协商,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了D公司,D公司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作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A企业不得拒绝支付货款。 ②丙公司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B公司为善意的第三人,丙公司对该笔交易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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