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1  28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应当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答案A,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上述规定,第二审的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开庭审理的方式,另一种是不开庭审理的方式。本案属于死刑案件,其他同案犯上诉,也应当开庭审理。选项A正确。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一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进行。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选项B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
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选项C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7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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