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下夜班回家,途中发现乙、丙盗窃丁的玉器店,丙为乙望风。甲上前制止,丙亮出尖刀威胁甲不要管。甲夺刀将丙捅伤,不料被身后盗窃得手的乙用扳手砸成重伤。经查,甲医治花费10万元,丙医治花费4万元,丁被盗遭受12万元的财产损失。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23-02-22  9

问题 甲下夜班回家,途中发现乙、丙盗窃丁的玉器店,丙为乙望风。甲上前制止,丙亮出尖刀威胁甲不要管。甲夺刀将丙捅伤,不料被身后盗窃得手的乙用扳手砸成重伤。经查,甲医治花费10万元,丙医治花费4万元,丁被盗遭受12万元的财产损失。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夺刀将丙刺伤,应当承担适当的损害赔偿责任
B、甲只能向直接加害人乙主张1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C、甲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1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D、若乙、丙无力赔偿,因甲未使丁免遭损失,甲无权请求丁适当赔偿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81条的规定,丙正在实施盗窃,并持刀威胁甲,甲的反击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捅伤丙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故可以免责。可见,A项表述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乙、丙因共同故意侵权,应对甲遭受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而甲为保护丁的民事权益使自己遭受损害,因而甲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1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可见,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甲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支出的医疗费,属于“必要费用”,在侵权人乙、丙无力承担侵权责任时,甲请求补偿的,丁作为受益人(管理人),即使未实际受益(或管理效果不达),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3w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