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地级市)百货商场与个体户钱某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百货商场起诉至甲市乙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钱某支付拖欠的承包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百货商场诉至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后甲市检察分院在调查中了解到本案的审

admin2013-05-03  27

问题 甲市(地级市)百货商场与个体户钱某因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百货商场起诉至甲市乙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钱某支付拖欠的承包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百货商场诉至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后甲市检察分院在调查中了解到本案的审理判决情况,认为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证据不足。此时,甲市检察分院应当如何提起抗诉:

选项 A、由甲市检察分院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由甲市检察分院向乙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由甲市检察分院指令乙区检察分院向乙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由甲市检察分院提请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答案8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本案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因此应当是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甲市检察分院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同级,不能直接向其提起诉讼,应当提请其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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