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财产保险事故中,下列处理方式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是:( )

admin2014-10-29  27

问题 在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财产保险事故中,下列处理方式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保险人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B、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C、上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时起算
D、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不再赔偿保险金

答案A,B

解析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A选项正确,参见《保险法》第60条第1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B、C选项,参见《保险法解释(二)》第16条:“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根据保险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并非是从“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时起算”,而应当是“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D选项错误,参见《保险法解释(二)》第19条第2款:“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就其所受损失从第三者取得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提起诉讼,请求保险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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