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甲(男)和乙(女)结婚后,因乙身体不好,甲为给乙治病曾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2万元,一直未还。后甲使用家庭积蓄以个人名义开了一个小卖部,至今小卖部已经盈利达6万元。2008年8月,因侄子上大学缺少费用,甲在未和乙商议的情况下送给侄子5千元。甲和乙的女

admin2009-11-26  28

问题 案例三:甲(男)和乙(女)结婚后,因乙身体不好,甲为给乙治病曾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2万元,一直未还。后甲使用家庭积蓄以个人名义开了一个小卖部,至今小卖部已经盈利达6万元。2008年8月,因侄子上大学缺少费用,甲在未和乙商议的情况下送给侄子5千元。甲和乙的女儿丙已经20周岁,在某大学读书。甲在经营过程中和一异性客户产生婚外情,并经常在外同居,被乙发现。现乙起诉到法院,要求和甲离婚。
根据案例三,回答下列题目:
若判决甲、乙离婚,对于丙提出的抚养要求的处理,正确的意见是(  )。

选项 A、甲承担抚养责任
B、乙承担抚养责任
C、甲、乙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D、甲、乙不承担抚养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父母只对未成年子女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虽已成年但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丙已年满20周岁,且在接受大学教育,甲乙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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