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____。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

admin2013-03-02  38

问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____。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

选项 A、时某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时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本案中,受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故B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5条的的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故C项正确。受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刑事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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