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姜某于1996年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7月1日辞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依《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姜某在实习期间可以从事哪些业务活动?( )

admin2009-01-19  38

问题 前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姜某于1996年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7月1日辞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依《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姜某在实习期间可以从事哪些业务活动?(   )

选项 A、以律师名义出具法律意见书
B、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并收取顾问费
C、不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民事诉讼代理业务
D、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答案2,4

解析 本题涉及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实习律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且其从检察院离任不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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