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其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通知的意见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9-08-23  36

问题 甲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其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通知的意见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某应当自收到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B、甲某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甲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被受理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D、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复议申请人不得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A,B,C

解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甲某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故选项A正确。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七条规定,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故选项B正确。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在受理前或者受理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故选项C正确。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复议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程序终止。故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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