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项目业主分别与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 土建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为人、材、机费之和的10%,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之和的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为1

admin2017-11-07  21

问题 【背景】
    某项目业主分别与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
    土建施工合同约定:管理费为人、材、机费之和的10%,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之和的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为100天。
    设备安装合同约定:管理费和利润均以人工费为基础,其费率分别为55%、45%。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9.8%,合同工期20天。
    土建施工合同与设备安装合同均约定:人工费单价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按70%计算;机械台班单价按500元/台班,闲置补偿按80%计算。
    甲乙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如图5.1.1所示。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基础工程A工作施工完毕组织验槽时,发现基坑实际土质与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符,为此,设计单位修改加大了基础埋深,该基础加深处理使甲施工单位增加用工50个工日,增加机械10个台班,A工作时间延长3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索赔。
    事件2:设备基础D工作的预埋件完毕后,甲施工单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到现场验收,也未通知甲施工单位推迟验收时间,在此情况下,甲施工单位进行了隐蔽工序的施工,业主代表得知该情况后要求施工单位剥露重新检验,检验发现预埋尺寸不足,位置偏差过大,不符合设计要求。该重新检验导致甲施工单位增加人工30个工日,材料费1.2万元,D工作时间延长2天,甲施工单位及时向业主提供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事件3:设备安装S工作开始后,乙施工单位发现业主采购的设备配件缺失,业主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缺失配件。为此,乙施工单位发生材料费2.5万元。人工费0.5万元。
S工作时间延长2天。乙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延长2天的索赔,向甲施工单位提出受事件1和事件2影响工期延长5天的索赔。
    事件4:设备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施工单位安装设备故障和调试设备损坏。使S工作延长施工工期6天,窝工24个工日。增加安装、调试设备修理费1.6万元。并影响了甲施工单位后续工作的开工时间,造成甲施工单位窝工36个工日,机械闲置6个台班。为此,甲施工单位分别向业主和乙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
【问题】
计算业主应补偿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的费用分别是多少元,可批准延长的工期分别为多少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1)费用索赔的计算。 甲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费用为事件1和事件4的索赔费用之和。 事件1赔偿的费用=(50×80+10×500)×(1+10%)×(1+6%)×(1+9.8%) =11522.41(元) 事件4赔偿的费用=(36×80×70%+6×500×80%)×(1+9.8%) =4848.77(元) 因此,甲施工单位的索赔=11522.41+4848.77=16371.18(元) 乙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费用为事件3的费用。 即:乙施工单位的索赔=[(5000+25000)+5000×(55%+45%)]×(1+9.8%) =38430.00(元) (2)工期索赔的计算。 甲施工单位的索赔=3+5=8(天) 乙施工单位的索赔—2(天)

解析 事件1:甲施工单位可以获得工期和费用的赔偿。由于事件1属于新增工作,因此,费用赔偿应该计算管理费和利润。事件1涉及了人工费的增加以及机械费的增加。
    赔偿的费用=(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50×80+10×500) ×(1+10%)×(1+6%)×(1+9.8%)
   =11522.41(元)
    因为A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总时差为0,A工作延误3天。因此,赔偿工期为3天。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的赔偿。
    事件3:乙施工单位可以获得工期和费用的赔偿。乙施工单位获得的费用赔偿主要是购买本应该由甲方提供但是甲方却没有购买的材料而发生的费用,该工作属于合同以外的新增工作,新增工作的费用赔偿应该计算管理费及利润。
    赔偿的费用=(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5000+25000)+5000×(55%+45%)]×(1+9.8%)
   =38430.00(元)
    因为S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总时差为0,S工作延误2天。因此,赔偿工期为2天。
    事件4:乙施工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而由于业主延误在先,因此甲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甲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主要涉及窝工36个工日以及机械闲置6个台班。窝工及闲置不能索赔管理费和利润。
    赔偿的费用=(人工费+机械费)+规费+税金
   =( 36×80×70%+6×500×80%)×(1+9.8%)
   =4848.77(元)
事件1—3发生以后,网络计划调整如图5.1.3所示。

    根据网络计划的调整,关键线路为A—D—F—G,总工期为105天,S工作的总时差为3天。事件4,S工作一共延误6天,影响总工期的天数=2+6—3=5(天)。因此,工期索赔为5天。
    综上所述:
(1)费用索赔的计算。
    甲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费用为事件1和事件4的索赔费用之和。
    即:甲施工单位的索赔=11522.41+4848.77=16371.18(元)
    乙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费用为事件3的费用。
    即:乙施工单位的索赔=38430.00(元)
(2)工期索赔的计算。
    甲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为事件1和事件4的工期索赔之和。
    即:甲施工单位的索赔=3+5=8(天)
    乙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工期为事件3的索赔工期。
    即:乙施工单位的索赔=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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