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

admin2012-03-16  36

问题  资料1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008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他说,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荡的队伍,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少。政法机关要头脑清醒、警钟常鸣,把政法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政法干警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公正、廉沽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化建设的关键就是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
    2010年12月13日,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周永康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精心谋划好2011年政法工作,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周永康说,201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政法机关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r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巩固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人民法院面对持续增多的诉讼案件,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商业贿赂、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公安机关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开展打黑除恶等一系列专项治安行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改进律师工作。国家安全机关加强业务基础和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2011年7月15日,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十次
专题汇报会时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政法机关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对政法干警的职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政法保障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政法工作开展,促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资料2
    我国政法队伍建设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规模建设、规范建设和职业建设三个阶段。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职业,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即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职业发展的成熟表现。职业化意味着专门从事某类工作的人们,形成独特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生活方式以及专门思维模式的趋势。
    法官职业化是现代司法体制的体现和要求,是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新目标,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标志着法官职业化建设将是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肖扬指出,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法官职业专门化。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地位和职业保障。这是对法官队伍的重新建构与全新整合,是顺应法治建设需要、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针对法院队伍建设现状而提出的一个深刻而又重大的实践课题。对于法官职业化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有非常明确的概括,主要表现在:法官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公务员的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这四个方面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七条标准”,即职业准入、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保障和职业监督。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结合我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实践,全面落实法官规定的职业权利,完善中国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全国地方法院40岁以下青年法官为5万余人,占地方法院法官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2.46%,本科学历占77.01%。近年来,各级法院紧紧围绕理念作风养成和审判经验传承开展了阶梯式培养、体系化培训。仅预备法官培训一项,从2006年至今,各级法官培训机构已累计培训法官3万余人。《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中,还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
    而早在此前的2001年,重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就已经提出了检察官职业化的要求,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专门从事检察工作,行使国家检察权,表现为侦查、起诉和进行法律监督等;(2)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力和法律思维,不仅包括理论知识,还应包括实践素养、技能和经验,并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和长期的司法实践;(3)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司法操守;(4)具有独立的地位,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地位。
    据《法制日报》报道,截至2010年,地方各级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为15007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3.68%。最高检政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青年检察官已成为检察业务的重要承担者,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最高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青年检察官进行教育培训:(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典型示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培养青年检察官树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基础业务技能培训向一线青年检察业务骨干倾斜。(2)实施“逢进必训”和“逢晋必训”原则,加强新进人员和拟任职人员的培训,不断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活动。(3)不断拓展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层次。与国内各大院校、培训机构积极合作交流,同时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业务骨干赴国外深造。
    此外,公安系统也对公安警察的职业化建设作了积极探索。建国之初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公安机关并没有按照职业化理念进行制度设计、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改革开放之后,从公安部到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警察队伍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1984年,依据“从严治党”的思想,提出了“从严治警”的方针;1991年,中共中央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的“两强”口号;l992年,实行了警衔制;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08年5月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会议上指出,公安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民警有很高的政治素质,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加强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2008年10月7日一28日《法制日报》连续刊发“公安职业化”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有这一系列举措有力地说明了中国警察队伍正在向着职业化的方向坚实迈进。
    据《法制日报》报道,目前,全国公安机关35岁以下民警占34.2%。多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为广大青年民警成长进步、干事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和条件。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新入警民警将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首次任职培训。参加工作后,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业务分工,每年参加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各地公安机关还根据本地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这些措施为青年民警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资料3
    2010年6月25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三年规划》,从加强政法干警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政法队伍的职业管理体系、规范政法干警的职业行为、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教育训练、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职业纪律、加强政法干警的职业行为监督、落实政法干警职业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强调要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该《规划》认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是政法队伍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胜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者和捍卫者的基本要求为价值追求,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职业能力,奉行规范的职业行为,执行严明的职业纪律,实现政法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2011年1月19日,河北省政法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副书记付志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积极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张越要求,要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政法队伍理想信念和人生境界;要强化群众观点,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摆正主仆关系,找准自身位置,尽好公仆的本分和责任;要加快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提升政法队伍职业素养和整体战斗力。
    2011年6月16日,河北省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现场会在秦皇岛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秦皇岛市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试点经验,就全省政法机关全面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指出,政法队伍职业化,是从传统走向现代、由经验走向科学的必然趋势,也是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透过一些案件可以看出,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行为不规范,职业素质不高,职业作风不过硬,职业管理水平不高,影响了警民关系,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去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积极探索,为深入推进职业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秦皇岛市作为省委政法委确定的试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直政法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从有形人手、向无形延伸,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积极构建政法职业核心价值、管理、培训、监督和保障五大体系,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体现了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昭示了职业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为全省探索了路径和经验。
    张越强调,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充分揭示了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职业化最形象的刻画,也是推进职业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全力推进政法队伍职业化,绝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脸谱化。公、检、法、司、安各部门都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必须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
    资料4
    范党育,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河北省枣强县大营镇人。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2008年5月11日因公牺牲。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牺牲后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范党育从警26年来,长期扎根基层,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不厌其烦地为百姓了事,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范大了”。范党育用忠诚筑起了治安防范的坚固防线,用心血架起了人民警察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是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杰出代表,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爱民典范。
    范党育牺牲后,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认为,派出所民警离人民群众最近,打交道也最直接,每时每刻都面对着大量看似琐碎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及时化解这些矛盾,就可以定纷止争,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初始阶段;如果采取不屑一顾、不理不睬的态度,群众找不到一个说理的地方,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有可能酿成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转型期,范党育的先进事迹具有难能可贵的典型和示范意义。他要求河北省公安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归纳总结与群众打交道、帮群众了事的好做法一一范党育群众工作法。河北省公安厅调研组经过细致的调查认为,范党育群众工作法可用六个字概括:当事、知事、了事。当事就是把老百姓当亲人,把老百姓的事当天大的事,带着深厚感情认真对待,不遗余力地去办,办不好不罢休,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知事就是熟悉辖区情况,掌握警情信息,通晓社情民意,关注社会动态,把握时代脉搏,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备途径。了事就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最终目标。这种工作法的核心在于他的人格魅力和品牌效应;其精髓在于他和人民群众的水乳交融;其形成来源于他对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深刻认识、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对履行职责的高超工作艺术。
    资料5
    2009年3月20日上午9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委联合召开的李永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在石家庄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为李永志颁发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证书和证章,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云川为李永志颁发了“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证书。
    李永志,河北省承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自1996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善于“亮剑”不辱使命,以“真情做人、激情做事”的风格影响和带动检察干警,扎实有效地抓好分管的各项检察工作,出色完成了多项重大任务,在平凡的工作巾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树立起人民检察官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良风范。
    李永志说:“检察工作很多时候就像置身于没有硝烟的战场,办好一起案件好比打赢一场战争,要敢于亮剑执法,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根据对手情况的不同,随时改变办案策略。”
    2005年8月,承德市检察院接手了由中纪委、最高检交办的一起特大案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在任职期间,伙同郑某通过财务作假,将某部驻秦皇岛办事处所属的某工程公司的工程款500万元转移到郑某开办的公司。接手此案时,有关部门已经对该案侦查了近两年,所有账目已全部灭失。他意识到郑某所在公司的会计尉某是关键人物,而尉某一直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根据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李永志认为尚无尉某涉嫌犯罪的证据,且犯罪动机和目的均不明显,于是李永志决定对尉某采取教育感化的策略,尉某最终提供了重要事实和证据。专案组根据这些事实和证据,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查清了这起僵持近两年的案件。
    资料6
    2010年7月,中共河北省委作出了《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任秋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秋华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爱岗敬业、勇挑重担,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正执法、高效办案,十几年来办结了近千件民、商事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所办理的一审案件没有一件上诉,二审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2008年,在她审结的111件案件中,调解、和解撤诉89件,调撤率达80.2%。2009年办案113件,调解、和解撤诉91件,调撤率达80.5%,创造了中院历史上个人办案调解率的最高纪录,深刻诠释了一名现代法官对科学发展观和司法为民宗旨的深刻理解,出色地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崭新风貌,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2010年12月4日,任秋华荣膺“十年法治人物特别贡献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为她颁奖时指出,任秋华荣获特别贡献奖,既是她个人的荣誉,也是全体法官的荣誉。他勉励全国法官要以任秋华同志为榜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任秋华在颁奖典礼上感言:“调解对于我而言不仅是一个方式,更是一个过程,一个法官执法的过程,解答当事人心结的过程,也是尊重法律的过程。法官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样做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每个善良的人都喜欢看到喜剧的结局,我愿意做生活喜剧的导演者和参与者。”这是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资料7
    2011年6月17日上午,周希胜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秦皇岛隆重举行。周希胜,现任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公安分局黄骅新城派出所所长。2010年他荣立个人一等功,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省范党育式公安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1年6月,当选全国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周希胜同志从警16年来,立足本职岗位,真诚服务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先后救助数以百计的流浪乞讨者、贫困家庭、失学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等普通群众。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心肠必须是最软的,肩膀必须是最硬的。我们得用最软的心肠,去体谅百姓的疾苦和需要;我们得用最硬的肩膀,去担当百姓的苦难和诉求。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就是要让老百姓喜爱,让犯罪分子惧怕,时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在下岗女工陈长霞的眼里,周希胜就是上苍派来的贵人。认识陈长霞很偶然。周希胜在调查一起被盗案走访群众时,看到案发现场西侧人家的床上躺着一个十来岁的女孩,脸色惨白,骨瘦如柴,还戴着尿不湿。经了解,周希胜得知这是个单亲家庭,39岁的女主人陈长霞是下岗工人,靠低保费抚养一双儿女。13岁的女儿倩倩从小患脑瘫,生活不能自理。“警察的天职就是为民服务。为什么咱中国在‘警察’前面加上‘人民’?就是因为我们是人民的警察。在警察面前,人民最大,人民的利益最高。”周希胜很快自费为小倩倩买了一部轮椅,小倩倩终于可以出门晒太阳了。
    “警察的职责有边界,但为民服务不能有止境;把人民的冷暖疾苦记在心间,把人民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安危当做自己的安危。”周希胜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据渤海新区公安分局政委穆存福介绍,多年来,周希胜常年帮扶二十几户贫困家庭,资助2名面临辍学的贫困学生,并帮助9个贫困家庭办理了低保,帮助21名贫困人员找到了工作,帮扶群众的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累计达3万余元。
    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周希胜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各级政法机关迅速掀起向周希胜学习的热潮。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把维护人民利益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政法工作中,把执法为民的理念更好地贯穿于执法办案每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政法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职业操守,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为推动全省政法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再创佳绩。

概括我国政法干警职业化的特征以及职业化建设的历程。(250字)

选项

答案政法干警职业化特征: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2)以胜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为基本要求;(3)以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职业能力、奉行规范的职业行为、执行严明的职业纪律为衡量标准。政法队伍职业化,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职业化,是专业精通的职业化,是以 规范化为支撑的职业化。 政法干警职业化建设历程:(1)规模建设阶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数量急剧增加;(2)规范建设阶段:从教育到管理、从纪律到监督、从内务到标识等方方面面建章立制,日常执法流程日渐形成规范;(3)职业建设阶段:政法干警队伍工作状态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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