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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7题)
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7题)
admin
201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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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国游客杰克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杰克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7题)
选项
A、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B、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乙国法的内容
C、因本案仅与中国、甲国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只能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进行选择
D、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孙某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的法律适用。
A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A、D错误。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B项正确。
C项,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可以选择与本案没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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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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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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