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仲裁委员会就东方公司与西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裁决东方公司返还西天公司三合板1000张。东方公司拒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于是西天公司向东方公司住所地A市B区人民法院和东方公司三合板所在地A市C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区人民法院和C区人民法院先后立案。本

admin2009-10-24  36

问题 A市仲裁委员会就东方公司与西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裁决东方公司返还西天公司三合板1000张。东方公司拒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于是西天公司向东方公司住所地A市B区人民法院和东方公司三合板所在地A市C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区人民法院和C区人民法院先后立案。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执行?(    )

选项 A、A市B区人民法院
B、A市C区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
D、A市B区和C区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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