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为某国有企业职工,其妻因做生意欠债很多,债主经常上门讨债。彭某为帮妻子还债,在未与其他公司领导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借为名,挪用公款6万余元,超过3个月未还。关于彭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9-10-30  35

问题 彭某为某国有企业职工,其妻因做生意欠债很多,债主经常上门讨债。彭某为帮妻子还债,在未与其他公司领导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借为名,挪用公款6万余元,超过3个月未还。关于彭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挪用资金罪
B、挪用公款罪
C、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D、贪污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写借条方式挪用单位公款,用于替家人清偿债务,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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