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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如何理解“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如何理解“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
admin
2019-06-27
42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如何理解“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
选项
答案
“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情形即行使形成权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以及基于交易安全而不允许附条件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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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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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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