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2007年8月做出决定,把工业部所属的甲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去,成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马某货款 10万元,现马某要求偿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

admin2013-06-18  37

问题 南海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2007年8月做出决定,把工业部所属的甲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去,成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马某货款 10万元,现马某要求偿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由(    )公司来承担该项债务。

选项 A、由乙公司承担债务
B、由甲公司承担债务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C选项正确。另外,还要注意分清这样两个概念:①债务人分立后对清偿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②分立,不一定是法人的分立,还可以是非法人组织的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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