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委托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2-09-17  29

问题 关于受委托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自主决定是否将其行政处罚权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B、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C、受委托组织可以根据情况,经委托行政机关的批准,将行政处罚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
D、受委托组织应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A,B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19条规定了受委托组织的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本题中,C项,受委托组织将行政处罚权再委托的做法错误;D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A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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