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请先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9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出了要求,

admin2011-01-09  40

问题 一、注意事项

请先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9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出了要求,使今年的“3.15”比往年具有更多实质性意义。
   而自“问题奶粉”事件始,有一个词汇渐渐被大众耳熟能详:行业潜规则。似乎在一夜之间,很多行业暴露出所谓“行业潜规则”。原奶中添加有害物质是行业潜规则,银行的霸王条款是行业潜规则,饭店不许自带酒水是行业潜规则,宾馆中午12点之前退房也是潜规则了……所以,今年的3.15,“中消协”的挑战目标就定位为挑战“行业潜规则”。
   2.“在奶粉事件中,暴露出政府监管不力,也反映出一些企业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没良心’。我们不仅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这样的企业,也要坚决整顿、处理,一个也不放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看望奶粉事件患病儿童时说,政府对此次事件感到很内疚,将认真总结和反思,让坏事变成好事。
   三鹿奶粉事件发展至今,已不再是三鹿的问题,而是整个乳制品行业的问题。“三鹿只不过是挤破了中国奶粉业内的脓包,”三鹿员工的话,听起来有些像自嘲,又有些像开脱。确实,三鹿奶粉犹如推倒的多米诺骨牌,砸向了国产奶粉企业,从而引起了一场奶粉行业的信任危机。
   其实,早在三鹿案发之初,就有知情者爆料称,往奶粉里掺加三聚氰胺以提高蛋白质含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因而,在事发后,我们听到了三鹿有关领导如此“申辩”:其实各家奶粉厂都是用同样的配方做奶粉,三鹿只不过是撞在枪口上。言下之意,三鹿只不过是在替整个奶粉行业背黑锅。这种言辞显然是狡辩,因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并不能为其洗脱罪责。
   一个三鹿,我们还可以指责其个体的无良;但22个“三鹿”,除了指责三鹿的无良之外,显然还有奶粉企业诚信底线的突破和社会责任的丢失。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纵容下,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扩大销售,竟然置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于不顾,只为自己牟取私利,斥其“没良心”毫不为过。
   3.一个有良知的企业,在商业利益之外,还应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责任。而一个自律的行业,也应该担负起技术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约束作用。遗憾的是,在奶粉行业中,我们只看到了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业潜规则,看到了“搞定”有关环节、“摆平”媒体、欺骗消费者的“公关”潜规则,却没有看到行业的自律和规范。
   如果说奶粉事件揭示了奶粉行业的自律意识是何等薄弱,奶粉企业的道德良知是何等缺乏,那么同样的“潜规则”也或多或少地隐藏于其他行业。婴幼儿奶粉领域出现了“行业性脓包”,可是往前看,有苏丹红、“瘦肉精”、“空壳奶粉”,还有工业盐、红心鸭蛋等等。这些都是在行业潜规则的遮掩下,大行其道,公然造假、掺假,换取行业不健康的发展和“带血”的利润。
   4.“我在店里吃饭,连用个碗筷都要另收费,难不成我不交这钱,就得用手抓菜吃?”前不久,市民郑先生在一家火锅店请朋友吃饭,在买单的时候意外发现,账单上竞写着11元“餐具消毒费”。与店家争执僵持未果的情况下,郑先生一怒将商家“告”上了市消保委。
   同样被餐饮行业“潜规则”激怒的还有市民王女士。3月初,王女士在市区一家餐厅用餐时,喝了随身携带的运动饮料,却被商家以“不得自带酒水”为由当场制止了。“我爱喝的饮料餐馆里根本没得卖,又不让我自带,那让我喝什么?”面对王女士的质问,商家的答复却是:“所有餐馆都这么规定,我们也是按‘老规矩’办事。”
   从过去人人喊打的“行业潜规则”到如今理直气壮的“餐馆老规矩”,这样的变化令人堪忧。据工商部门对全市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的调查显示,123家企业中有3家设定了最低消费,有18家限制自带酒水,有1家收取茶水费,有21家收取餐具消毒费,有22家收取毛巾使用费,还有1家收取酒水开瓶费。而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不平等条约”时,大多选择了无奈接受。
   “消费者选择沉默,‘潜规则’就更加肆无忌弹。”据市消保委主任陈昌兵介绍,前不久,消保部门在全市开展了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有60%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的情况;有70%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会收取餐具消毒费;还有45%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会收取小毛巾使用费。
   而对于自身消费经验的调查数据,则更加触目惊心——92%的消费者曾被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91%的消费者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80%的消费者认为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价格过高、81%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侵害了自己的选择权;96%的消费者曾被收取消毒餐具费、95%的消费者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
   与此同时,有60%的消费者认为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的最有效方式,是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还有32%的消费者认为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日常行政监管,只有8%的消费者寄望于“行业自律”。
   “近年来,餐饮行业借助‘行业潜规则’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提供配套服务,巧立名目、另外收费、重复收费,不明示收费价格或者不事前告知消费者,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的行为有蔓延的趋势。”陈昌兵说,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用具,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把这些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而餐饮业经营者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谢绝或“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则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无效的“格式条款”,其目的是向消费者销售高价酒水。“饭菜和酒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消费项目,消费者选择了其中一项消费,完全有权利不选择另外一项。”
   针对目前餐饮行业“潜规则”愈演愈烈的情况,市消保委建议各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收费服务项目,并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做到明码标价。“希望餐饮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能合力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管理,切实增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真正为消费者创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陈昌兵说。
   5.3月11日,中消协公布了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挑战商业销售、餐饮住宿等七大领域的潜规则成为重中之重。其中,住宿房价以中午12点为结账界限,成为今年中消协要破解的一个惯例。
   事实上,中午12点作为酒店退房时间争议已久。王小姐经常到外地出差,她说,出差时,返程机票往往订在傍晚。中午12点退房后,拎着行李直接去机场等候太早,将行李寄存在酒店,再找个休息的地方,耗时间也不太方便。
   浙江饭店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不光在中国,全世界酒店都是中午12点退房,下午2点人住,国际饭店协会也有此规则。一家星级酒店的负责人说,一般情况下,客人中午12点退房后,清洁人员要清洁房间,以备下午2点到来的客人入住。一旦全部推迟退房时间,清洁人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清洁这么多房间,酒店的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以前,部分酒店在执行这一惯例时很较真,超过半个小时就会向客人多收半天费用,但这几年,在消费者的不断质疑以及酒店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杭城酒店开始做人性化处理。一般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只要客人提出推迟一两个小时退房,酒店在没有满房或团队、会议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都会同意。反之,如果客人早上7点后入住,到第二天中午12点之前退房,也按一天收费,不会多收费用。
   “只要不是旺季的周末,酒店一般都允许客人延至下午2:00—3:00,不会多收费用。”杭州仁和饭店吴峥说,如果酒店实在太满,也可以为客人免费寄存行李。
   杭州海外海皇冠假日酒店市场营销总监朱吴坦言,现在有些客人往往在下午三四点离开酒店去赶火车、飞机,只要客人提出来,酒店都会酌情给予方便。
   为招徕会员,目前杭城很多经济型酒店如汉庭、布丁酒店,对于会员也都实行延时一个小时服务,汉庭酒店的金卡会员还可延时两个小时。
   记者发现,如今,部分酒店在书面报价时,也都会谨慎地在价格后写上“间·夜”,这也表明酒店房间卖的是一夜而不是一天(24个小时)。
   6.“小升初”政府明令禁考,但多少小孩子奔忙于各“名校”之间参加测试;有政府背景的这个协会那个组织,今天评奖明天认证,企业皱紧眉头却纷纷“自愿参加”;医生不准开药拿回扣,禁令如山,但“医药代表”照样长驱直入,进了医院宾至如归……
   面对种种违规违法违背常理的怪现状,当事人似乎见怪不怪,一句“潜规则”像个“大箩筐”,把什么都装进去了。
   就算明知道前面是个坑,你也得往里跳——这就是“潜规则”的力量。
   7.清晨7时,初升的太阳把教学楼照得金光闪闪。在教学楼投射到学校田径场上的巨大阴影中,几个瘦小的身影正在奔跑。田径场的另一端,教体育的孙老师,眼睛紧紧地盯着这几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孩子。
   这是北京市朝阳区的一所普通小学,但每天清晨和傍晚,学校田径场上都会出现这刻苦训练的一幕。学校周边不知情的人以为是少年体校的小运动员在这里训练,其实,这几个孩子都是这所小学的普通学生。
   李先生站在田径场的铁栅栏外,指着一个短发女孩自豪地向记者介绍:“那是我的女儿,孙老师说她很有可能达到1500米二级运动员的标准。”
   “如果能拿到二级,她此后上重点中学,甚至上大学都能受到照顾,或许能免去择校费和学费。”
   其实,李先生的女儿能不能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孙老师心里并没有谱。他只是相信,经过系统艰苦的训练,这几个孩子在全区的运动会上能拿到比较理想的名次。对孙老师来说,学生在运动会上取得好成绩,是他在学校里得以立足的最大资本,尽管他也承认,五六年级的小学生进行这样大运动量的专业训练,很可能会伤了孩子。
   但孙老师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当体育老师本来就难,当一个好的体育老师更难。”在训练课结束之后,孙老师开始向记者大倒苦水。“我当体育老师10多年了,我并不甘心接受体育老师在学校里不被重视的弱者地位。但体育老师想要被学校重视,想要在业内混出点名堂,唯一的捷径就是带出的学生在运动会上取得名次。”孙老师说,“这就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
   最近3年,他带的好几个学生,在区小学生运动会和市小学生运动会上取得了前三名的名次。有了这些学生的运动成绩,孙老师顺理成章地得到了学校的重视:“学校以发训练费的方式增加了我的工资;在评一级教师职称上,我具备了竞争的优势。”
   据业内人士介绍,不仅体育教师看重学生的运动会成绩,就连教育主管部门,通常也将一个学校在中、小学生运动会上的比赛成绩,作为评价该校体育教学水平的基本标准之一。
   8.据报道:卖场向供货商摊派月饼早已成为一个潜规则。每到中秋,该报记者都会接到有关摊派月饼的投诉。9月15日,因召集100多名员工采取不当方法“抗议”超市摊派月饼,郑州蒙牛公司与郑州家乐福超市发生了一场流血冲突。
   该报道说,关于郑州家乐福摊派月饼一事,早在9月5日,河南一家报纸和一家电视台就已进行了报道。在报道发出后,家乐福超市有关人员向媒体记者称,摊派月饼的事属于个别主管的个人行为。而不少供货商却对记者表示,害怕卖场会“秋后算帐”。
   另据记者了解,在郑州,摊派月饼的情况并不只发生在家乐福,几家大型超市也有类似的情况。并且,除了超市卖场,不少生产月饼的酒店饭店等,也普遍存在摊派月饼的情况,而且,月饼价格还很昂贵。(《中国青年报》2007年9月17日)
   9.所谓潜规则就是不成文的见不得光的一些暗箱操作的规定和原则,与显规则(法律与规章制度)相比,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与不光明性,但却能影响游戏的结果。潜规则的产生无外乎利益的寻租以及法律的缺失两个原因,就是在显规则下做事没回报或者说回报太低,远低于不按规则来的回报;也有可能一个人不按明规则做事但回报很高而且不受惩罚使得按规则做事但回报很低的人也开始按照那种方式来做事,当大家都这样做时潜规则就产生了。
   我们就拿三聚氰胺事件来举例子吧。乳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利润逐渐萎缩。在利润的压力下,大家开始想方设法地降低成本。而乳业企业历来重营销轻生产,重广告投放轻基地建设,所以在营销费用上节省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大家将节省成本的方向转向了生产上。众所周知,一开始是往奶里加水,可加水谁都能看出来,所以后来往里面加不被人感知的三聚氰胺。笔者现在不知道是哪个企业最先往奶里加了三聚氰胺,但笔者知道那个企业最先肯定受益了。其他企业一开始也许有良心与道德心,认为不能在奶里加三聚氰胺。但当他发现利润逐渐降低、最
   先往奶里加三聚氰胺的那个企业因为加了三聚氰胺获得了很高的利润并且没有受惩罚时,大家都禁不住这样的“诱惑”纷纷加了三聚氰胺。于是,加三聚氰胺从一个企业的行为转变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10.在北京会议中心九三学社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三鹿奶粉事件再次引起热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表示,在这个事件中,虽然质检部门不能推脱责任,但也不能承担无限责任——牛奶的生产,涉及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奶农奶站由农业部门监管;到工厂里面,由质检总局监管;进入市场,是工商总局管;到了餐桌上,由卫生部管。在支树平看来,三鹿事件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暴露出来的社会诚信问题、检测标准的缺失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问题,仍然值得认真反思。
   11.针对支副局长的发言,网络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位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写道:“所谓‘不能承担无限责任’,显然是针对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而言。但是我想,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如果各职能部门都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多头管理未必是什么坏事——为公众的安全多增加一道屏障难道不好吗?问题的关键是,多头管理的各方往往热衷于在涉及部门利益的地方‘重叠’,在履行职责的地方出现‘真空’。面对这种‘齐抓都不管’的局面,多头管理的各方都理应做出属于自己的检讨,而质检部门的此次反思显然差强人意。”
   12.在北京会议中心九三学社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认为:“新食品安全法是好法,很及时,但解决问题还是不彻底。”比如,新法提到要设立常设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在后面说要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而原来国务院就有领导小组,有点多此一举。
   支建华说,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有没能覆盖到的空白地带,三鹿奶粉事件就出在这里。他说,前面产奶与农业部门有关,后面制造奶制品又归质检部门管,“但奶站收奶这个结合部,却成了三不管地带。”
   但支建华认为,现在的质检部门的标准也确实过时了。因为奶粉标准是按氮的含量高低来评价的,以前一头奶牛每天产奶几十斤,现在可以产100多斤,吃的还是草,产奶提高这么多,营养成分怎能达到原来的标准?
   他说,我国确实存在检测项目和标准缺乏问题。在有些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的监测指标有4000多个,但我国还不足300个,因此不难想象,为什么会经常出现“苏丹红”一类事件,而监管部门总是事后才发现。他呼吁说,国家标准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起责任来。
   13.三聚氰胺的突然爆发令公众闻之色变,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在动物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早已是“公开秘密”。据此,笔者曾撰文提出:如果质检部门对行业内的“公开秘密”一无所知,本身就难逃“懒政”之嫌,如果知道“公开秘密”却放任自流,则有渎职之嫌。“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不知道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的表态否认了“渎职”,同时,也不承认“懒政”——检测不出是因为没有检测标准。无法发现有害物质就不可能增设检测标准,难道没有检测标准就永远不可能发现有害物质?作为公众安全的保护神,人们寄希望于质检部门能防患于未然,如此“按图索骥”,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成为拿来试毒的“白鼠”。在质检部门看来,他们唯一应当承担责任的地方在生产加工环节,然而,三鹿奶粉恰恰是货真价实的“国家免检产品”。既然如此,检测标准的多少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14.三鹿奶粉事件正在向制度改革的纵深发展:继国家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之后,18日,质检总局再次颁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新华网9月19日)
   随着三鹿奶粉事件调查的不断深入、真相的不断披露,社会舆论对此的反思也日趋深化.从简单的现象,逐渐进入到制度反思的层面。这其中,就包括对免检制度的反思和质疑,不少论者认为,免检制度正是奶粉事件生成、蔓延的重要土壤——由于政府质检部门放弃了对免检食品的严格质量监督,在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才会在三鹿公司大量滋生而长期不被察觉,进而成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因此,现行免检制度必须被检讨,甚至是废止。
   应该说,这些反思和质疑是合理,且有事实依据的。事实表明,三鹿奶粉被添加三聚氰胺,并非突然间发生的偶然事件——今年3月即有消费者向该公司投诉奶粉质量问题,而据嫌疑人最新交待,“他们从2005年4月就开始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显然,如果三鹿奶粉不是免检产品——其质量主要靠企业自检,而是有国家质监部门严格的检验监督,至少“问题奶粉”的曝光不会如此姗姗来迟,以至于最终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财经》9月17日)
   其实,即使不考虑在此次奶粉事件中所扮演的作用,现行免检制度的不合理性以及“叫停”的必要性,也是十分明显的。因为从法律法治的角度看,目前的免检制度,事实上既是缺乏法律依据,也是不尽符合法治原则的。这正如此前有法律专家已指出的,“《产品质量法》中从未提及免检的内容”,“对产品免检属于豁免,意味着国家机关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但国家机关是没有权利进行自我免责的。”(《中国经营报》04年10月23日)
   15.美国、日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如果你违反了法律与规则获得了100元的收益,政府就会罚你1000元甚至更多,情况严重的话你将永远不能进入这个行业甚至还要做牢。而在中国你所得100元,政府只罚你10元。你还有90元的收益,这么高的收益就会让你无所顾忌。惩罚是有标准的,政府要对采用潜规则的企业进行惩罚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而中国的法律并不完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还有很多法律的空白。也正是这些法律的空白,使得采用潜规则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从而免受惩罚。因此,笔者呼吁政府尽快完善与食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条文。
   从管理方式上看,美国是多部门的管理,但是它是按品种分类管理的。比如农产品这块由农业部负责,奶制品属于农产品,出了问题就找农业部。对于进出口的食品由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管。水是由环境署来管理。按照种类分类管理,比较清晰,如果把一个商品的生产流通割裂分成很多段就会有问题,比如猪在地里养的时候归农业部管,杀猪的时候是质检部门管,到商场销售又由工商部门管,我国就是这样分环节分段管理,把责任也割裂开来。当出现问题时,各个部门就会相互推卸责任,非常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升与监管成本的降低。
   16.行业的潜规则一般来说不容易被行业外的人知道,只有内行人站出来举报才能使潜规则大白于天下。因此,国家应设立国家有奖举报制度,应直接向国家的有关部门直接举报,而不是向地方举报,因为向地方举报的话有可能就被地方保护“和谐”了。一旦被举报的内容被证实,政府一定要重奖,这样也可以激励那些知道潜规则但没有勇气站出来的内行人勇敢地站出来说出潜规则。
   17.中消协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机构,并非不知道这种所谓“潜规则”盛行的原委,只是作为一种仲裁机构,虽然它具有半政府的背景,但执行能力、管辖范围却相当有限,看着所谓潜规则而常常难以真正发力。消费者的维权机构如此,其他具有执法功能的机构或者相应的法律法规又如何呢?比如,卫生方面的法规执行力度如何,食品添加剂方面的规定如何?药品检测的力度如何?为何我们这个医药研究并不发达的国家,每年却有那么多新药被批准上市?如果免检制度不是因为“问题奶粉”事件被取消,恐怕还会出来不少新的免检企业。在此情境之下,规则既然难行。所谓潜规则自然就应运而生,甚至有时还能走到明面上来,比如各个酒店的告示。
   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相应的法律法规必须做出修改与完善,增加监管力度与处罚力度,对监管的部门要实行更严格的问责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要从保障增长、民生、稳定的高度,建立起一个覆盖面广、监管力度大的质量体系,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至少,不妨先从赋予消费者协会更大的权限做起。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所以,阳光之下,只要规则与正常的政府责任所到之处,潜规则将注定无处藏身。
请围绕“行业潜规则”这一中心问题,写不篇不少于1000字的文章。要求:
   (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选项

答案 消除行业潜规则 政府应积极作为 行业潜规则就是指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提供服务过程中,自定的“陋规”,有利于自己牟取利益,不为消费者知晓或难为消费者知晓的交易习惯、格式合同(条款)等损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利的行为和做法。2008年,在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中,乳制品行业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以提高蛋白质指标的行业潜规则,最终酿成婴幼儿患病甚至死亡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其中暴露出的行业潜规则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不仅是食品行业,教育、餐饮、住宿等许多行业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行业潜规则的问题,究其原因,固然有企业无良、社会组织无权、人民群众放任等因素存在,更为重要的还是政府的许多工作做的不够多、还不够好。一方面,企业作为经济个体,天生追求的就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监管缺失或监管不严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严格自律显然不切实际;而社会组织则由于自身的性质,虽然可以对行业潜规则进行监督,却没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管理和处罚;至于广大人民群众,固然人数众多,但在面对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时却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求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人民群众负起消除行业潜规则的责任显然并不合理。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者,承担着调节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重任,有义务有责任解决行业潜规则问题;同时,政府掌管着立法、管理、调节、处罚等多方面权能,也有能力解决行业潜规则问题。 由此可见,消除行业潜规则,政府应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履行职责。 要消除行业潜规则问题,政府首先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立法工作。政府应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提出设立相关法律和完善相关法律的立法意见,针对现有的和可能出现的行业潜规则,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加大行政法规立法力度,弥补立法空白,杜绝部分企业利用法律漏洞的行为。及时发现是消除行业潜规则的第二步。之所以称之为“潜规则”,就是因为潜规则的隐蔽性和不为人知性,政府应当发挥管理者的作用,做好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和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做好沟通,多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见微知著,不让行业潜规则有出现和蔓延之机。彻底治理是消除行业潜规则最为重要的部分。相关部门要划清权责,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做到行业的公平,市场秩序的稳定。 俗语说“蛇无头不行”,在解决行业潜规则这一问题上,只有政府积极作为,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企业才会不敢越法律的“雷池”一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只有得到政府的支持,才能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和敢于对抗行业中存在的潜规则。相信在政府的带领下。行业潜规则必定无遁形之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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