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
admin
2015-09-18
34
问题
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X、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可以解除5台机器及维修工具的买卖合同
B、甲只能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的部分解除
C、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与F机器的部分解除
D、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F机器的维修工具与E机器的部分解除
答案
D
解析
(1)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在本题中,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不会导致F、G、X、Y机器无法使用或者价值显受损害;(2)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标的物的从物因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即从物(F机器的维修工具)有瑕疵的,买受人仅可解除与从物有关的合同部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b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
甲、乙两公司于9月10日签订一份加工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12月10日前完成为甲公司加工一批专用机器器件的任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他们同时签订了一份定金担保合同。9月12日甲公司将机器配件的毛坯交给乙公司,9月15日甲公司将定金汇给乙公司。定金合同的生效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不能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为其生产一批通用机械配件,双方约定4月1日交货,验货合格后10日内甲企业支付货款。2月1日,乙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甲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丧失履行债务能力,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并与甲企业交涉;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如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300万美元,中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如果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则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万美元。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随机试题
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
揭开土地革命战争序幕的是()
A.水B.盐酸C.胃蛋白酶原D.黏液主细胞分泌的是
下列哪些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按滤池的布置可将滤池分为()。①普通滤池②双阀滤池③无阀滤池④虹吸滤池⑤V型滤池
值班工作是秘书部门的一项()。
下列句子中,标点符号的使用符合规范的是()。
Iprefersinging______drawing.
A、Becausetheyhavemoresensitivetastebuds.B、Becausetheyhaveabetterappetite.C、Becausetheirtastesensearenotaskee
Henowcanvote,hecanenterintofinancialcontracts,andheis______torunforpublicoffi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