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

admin2018-06-08  25

问题 (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支票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时(  )。

选项 A、支票无效
B、不得交付给收款人
C、不得背书转让
D、不得提示付款

答案C,D

解析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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